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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退租时被房东举着手机闪光灯查验墙角划痕,数百元押金动辄被扣”“入住未满半年即遭30%幅度涨租,不接受便需即刻搬离”针对租房市场乱象,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《住房租赁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。这是我国第一部直接规范住房租赁的行政法规。《条例》不仅剑指“提灯定损”等乱象,更致力于让“租房也是家”的愿景照进现实。
住房租赁市场的痛点,给不少租客留下了烙印。入住后,刺鼻的甲醛味、摇摇欲坠的隔断墙;租赁周期内,随意涨租、强制清退等行为屡见不鲜;更有甚者,遭遇租赁企业卷款跑路,一夜之间从“租客”沦为“无家可归者”。这些看似零散的纠纷背后,实则是行业标准模糊、监管手段薄弱、权利救济不畅的系统性问题,侵害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,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。
《条例》直面我国住房市场发育不成熟、不规范的现象,做出有的放矢的制度安排,针对性破解各类“租房顽疾”。在押金管理方面,明确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,并细化退房验收规范,从根源上根治“提灯定损”等积弊;对暴力清退、随意涨租等行为,法规划出清晰红线,明确越界即追责;在房源安全领域,严禁将阳台违规隔为卧室,强制要求装修环保达标。《条例》从各方面强化了对承租人权益的保护,有利于构建稳定的房屋租赁关系,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。
市场秩序的规范同样值得期待。租金监测机制将为“坐地起价”戴上紧箍咒,“二房东”监管能堵住层层转租的利益漏洞,虚假房源整治可终结“图片与实物严重不符”的套路。这些制度安排织成一张监管密网,既让合规企业有章可循,又使不法商家无机可乘,为诚信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环境。
值得关注的是,《条例》着力扭转“租房即过渡”的固有认知。以往“租房没根儿”的困境,集中体现在教育、医疗等公共服务与房产挂钩的现实中。此次法规明确“租房满一定期限可享受公共服务”,意味着租客将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权益,租赁周期内的居住稳定性得到保障。此项突破不仅让“租房也能扎根”不再是空想,更有助于淡化“必须买房才叫有家”的执念,重构住房消费观念。
要避免《条例》流于形式、落不到实处。监管部门需强化执法力度,对违规扣减押金的房东、违法经营的企业依法追责。同时,租客也应增强法律意识,签约前仔细核查条款,居住过程中留存相关证据,遭遇不公时可依。
从退租时的提心吊胆,到居住时的踏实有尊严,住房租赁市场的完善需要过程,但《条例》的出台已经迈出关键一步。对租客而言,此举不仅是对当下纠纷的回应,更是对未来生活的承诺:租房不再是将就,也不是漂泊的过渡,而是扎根的起点。(刘向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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